項目投資;投資咨詢;投資開發(fā);投資與資產管理;企業(yè)管理咨詢;形象策劃;營銷策劃;市場調查;技術開發(fā)、轉讓;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;承辦展覽展示;銷售計算機軟硬件及外設、五金交電、化工產品(不含危險化學品及一類易制毒化學品)、日用品、電子產品、機械設備。(“1、未經有關部門批準,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;2、不得公開開展證券類產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動;3、不得發(fā)放貸款;4、不得對所投資企業(yè)以外的其他企業(yè)提供擔保;5、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”;企業(yè)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,開展經營活動;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;不得從事本市產業(yè)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