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金、塑料包裝制品、紙包裝制品、玩具的加工銷售;壓鑄、表面處理、化學處理、烤漆、模具加工;酒店用品、條碼編印機、色帶的銷售;不干膠標貼的生產、銷售;研發(fā)、銷售:化工產品、印刷油墨及其稀釋劑、印刷光油、印刷溶劑(以上四項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僅限分支機構經營)、印刷耗材、膠粘制品、印刷設備、環(huán)保清潔產品;電子元件、電子元器件、電子產品(除國家專控產品)的銷售,包裝服務;自營和代理一般經營項目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(yè)務,許可經營項目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(yè)務須取得國家專項審批后方可經營(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)。